由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我們不再接受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經濟支援政策的申請。如要查看更多資源及其他安全資訊,請瀏覽我們的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資源頁面。
在過去的一個月中,我們已向確診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或已被醫生或公共衛生部門要求自行隔離的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提供經濟支援。
在有限資訊的情況下,我們迅速採取了行動並推出了這項政策,因為當時的首要考慮就是盡快為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提供及時支援。
自此之後,我們收到你們提供的意見,指我們最初推出的政策所能夠支援的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數量太少,而且申請程序複雜和難以明白。我們今天會修訂政策的兩個部分:
- 我們會將支援重心放在疫情期間仍有上線完成行程和送餐的夥伴。
- 我們將擴大支援的對象範圍,包括因已有自身病症而較大機會成為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重症患者,並因此而被要求自我隔離的高風險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由於新政策實施後將有更多人合資格獲取支援,因此我們同時設下每人支援金額上限,以確保我們能持續支援不同合作夥伴。
新政策將由即日起生效,並適用於香港最近有上線的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
在新政策下申請經濟支援
要符合資格,你必須提供註冊醫生或政府公共衛生部門發出的書面文件,確認:
- 你確診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或
- 你懷疑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須按要求自我隔離;或
- 你因自身病症而較大機會成為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的重症患者,並因此而須按要求自我隔離
你可以在此查看有關申請經濟支援的指示。我們會致力在 7 個工作天內處理你的申請。申請之前,請透過以上連結的網站仔細查閱所有資格要求。提交申請後,你的 Uber 帳戶將被暫時停用,以降低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傳播風險。雖然你的帳戶暫時停用,我們仍需審查你的申請,以確定你是否符合資格獲得經濟支援。
經濟支援政策的變更
資格要求 | 舊有政策:如果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在 3 月 6 日前(即宣布就舊有政策當天)的 30 日內完成過至少一次行程或送餐服務,便有機會符合資格。 新政策:你必須在文件日期或首次向 Uber 申請經濟支援當日 (以時間較早者為準) 的前 30 日內完成至少一次行程或送餐服務。我們作出上述更改的目的,在於將支援重點放在疫情下仍繼續上線的司機夥伴及送餐夥伴上。 |
用於計算付款額的時段 | 舊有政策:我們會根據 3 月 6 日之前的 6 個月平均每星期收入來計算個別司機夥伴或送餐夥伴的支援金額。 新政策: 我們會查看你申請支援前的 3 個月平均每星期收入。 |
個別司機夥伴及送餐夥伴的最高付款金額 | 舊有政策:我們將按個別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的收入紀錄提供最多 14 日的經濟支援。 新政策:在繼續提供最多 14 日的經濟支援的同時,我們亦會設定最高支援金額。最高金額會因城市而有所不同,因為金額是基於每個城市的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的標準收入來計算。 |
如果你在香港完成過至少一次行程或送餐服務,我們會保留舊有政策提供 HK$500 的最低支援金額。最低金額會因城市而有所不同。在香港,支援金額上限為 HK$3,067。
我們明白,設定最高支援金額上限會導致部分最活躍的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獲得比在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疫情普及之前所獲得的收入少。但是,我們希望透過擴大對象範圍,為更多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及其家人提供適度的經濟支援。
我們的社區現正面臨著歷年來最嚴重的艱難時期,當你為大家作出不可缺少的貢獻,我們亦致力為你提供及時的支援。在一起抗疫的同時,我們也在學習及吸取經驗,以提供更佳的支援。雖然我們無法預測未來幾個月的情況,但我們樂意繼續聽取你的意見,付諸實行,並會定期審視我們的經濟支援政策以作出適當的變更。
以上有關經濟援助計劃的更新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於香港公佈。
舊有計劃有效期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按此查看詳情。
上述資料概述我們的全球經濟援助計劃,目的在於支援確診為 2019 冠狀病毒病 (COVID-19) 或被公共衛生部門要求自我隔離的司機夥伴和送餐夥伴。為遵守當地法律、法例或商業慣例,每個國家及地區可能對醫療機構提供的文件、公共衛生命令或經濟援助金的稅項等設有不同規定。本網站並不涵蓋特定國家及地區的規定,而 Uber 亦可根據特定國家及地區的需要,調整上述的資格準則和援助詳情。印度和英國須遵守不同的政策規定。鑑於疫情變化迅速,我們可能會因應情況修改此計劃,包括援助金額和準則等等。
發佈者:Uber Hong Kong